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推动快递业高质量发展,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委)发布了邮政快递业5项新国标。其中《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》是关于快递包装的首部强制性国家标准,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《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》强制性国家标准由国家邮政局组织中国标准化研究院、邮政科学研究规划院等多家单位联合起草,委托全国邮政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。标准规定了纸、塑料和纺织纤维类快递封装材料的绿色环保限量指标要求,尤其明确了快递包装中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的要求和试验方法。
1月25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委)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,会上,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副院长李爱仙针对《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》设定的快递包装安全底线和红线要求,生产企点关注的问题做出介绍。李爱仙表示,常见的快递包装通常分为纸类、塑料类和纺织纤维类这三大类,比如瓦楞纸包装箱、塑料包装袋,以及快递中转环节使用的用纺织纤维类材料制成的集装袋。《快递包装重金属与特定物质限量》强制性国家标准针对这三类快递包装,分别给出了重金属与特定物质的限量要求。
针对纸类快递包装,标准给出了铅、汞、镉、铬4种重金属的总量及分量限值,以及溶剂残留、可吸附有机卤素(AOX)的限量要求。针对快递电子运单,还专门增加了双酚A的限量要求。
针对塑料类快递包装,标准将塑料快递包装分为非生物降解和生物降解两类。其中,针对非生物降解塑料类快递包装,标准规定了铅、汞、镉、铬4种重金属的总量和分量,以及溶剂残留、邻苯二甲酸酯的限量要求。针对生物降解塑料类快递包装,除了上述要求外,标准还给出了锌、铜、镍等7种特定元素的限量要求。
针对纺织纤维类快递包装,标准规定了铅、汞、镉、铬4种重金属的总量和分量限量要求。
对于由多种材料组成的复合材料快递包装产品,标准要求生产企业应声明复合材料快递包装中每种材料的种类,且每种材料应分别符合纸类、塑料类和纺织纤维类快递包装的相关要求。此外,标准还给出了试验方法,规定了取样制备要求,以及重金属及特定物质、溶剂残留、双酚A、可吸附有机卤素(AOX)、邻苯二甲酸酯的具体试验方法。
纸类、塑料类、纺织纤维类快递包装中重金属与特定物质具体限量要求,科印网为各位读者整理如下:
我国快递业务量已经实现从“年均百亿”到“月均百亿”的大跨越,妥善处理好快递包装,支撑快递绿色包装“标准化、循环化、减量化、无害化”,对于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来说意义重大。该标准的发布实施,明确禁止使用有毒有害快递包装,设定了快递包装的安全底线和红线要求,将有效提升快递包装产品的绿色化水平,极大助力行业绿色高质量发展,为行业监督管理提供技术依据。
截至目前,我国快递绿色包装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已全面覆盖快递封套、包装袋、包装箱、电子运单、胶带、填充材料、集器等主快递装用品。